商品檢驗法規
- 166訂定「應施檢驗騎乘自行車暨著用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防護頭盔用眼睛防護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 167商品免驗辦法
- 168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鋼筋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69貨櫃集散站查核取樣注意事項
- 170訂定「應施檢驗折合桌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 171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72兒童雨衣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73訂定「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74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說明
- 175修正「應施檢驗貯備型電熱水器及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76「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解釋令(二次鋰電池/組)
- 177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鍋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78修正「應施檢驗免治馬桶(便)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為「應施檢驗電子式馬桶(便)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79修正「應施檢驗旅行箱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80修正「應施檢驗太陽眼鏡及太陽眼鏡鏡片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