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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推動概況

  • 發布日期:2022/08/25
  • 發布單位:標準組
  • 資料點閱次數:5248

我國推動國家標準始於民國35年公布「標準法」,並隨之成立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後,即掌管與推動全國標準事宜。之後於民國85年及87年修正國家標準制定辦法,提升標準制定品質;此外,另於民國86年修正標準法,確立國家標準定位,以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實際需要。而隨著時代變遷與國際發展趨勢,經濟部進一步將中央標準局有關標準、度政業務與商品檢驗局業務合併,於民國88年成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其主要目的其一在於對標準、檢驗、度量衡、符合性評鑑的認驗證體系等相關業務之管理,其二乃由於上述業務為WTO之技術貿易障礙(TBT)協定規範之領域,亦為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會員所關注之焦點,因此藉由整併相關業務部門,建立一致的溝通協調機制,使我國國家標準邁向新的里程碑。

為符合WTO/TBT協定的各層級標準機構適用原則,並促進我國標準化體系發展,將我國標準化體系明定為3個層級,分別是國家標準、團體標準、公司標準。國家標準是由政府機關所制定與推動之標準,團體標準是由產業公協會與專業團體共同制定與推行,公司標準則是各公司/企業自行制定與推動之標準。

我國國家標準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標準專責機關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其下設有「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與「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負責各類別標準之審查與審定工作,國家標準分為26類,現有國家標準約12,000種。

我國國家標準政策係在符合WTO/TBT所規範透明性(transparency)、開放性(openness)、公正性與共識性(impartiality and consensus)、有效性和相關性(Effectiveness and Relevance)、一致性(Coherence),以及發展面向(Development Dimension)6大原則下推動國家標準為首要重點,確保國家標準制定過程中,兼容各利害關係方的權益衡平,同時符合多數利益及產業發展需要,並避免與相關國際標準產生衝突。而在國家標準制定上,則以政府推動之重大產業政策(如2050淨零排放、5+2產業創新計畫、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及與民生消費權益高度相關者為優先項目,同時積極鼓勵與輔導各產業之公會與協會,共同推動、壯大我國標準化體系。此外,並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相關活動,以掌握國際最新資訊,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