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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電池安全再升級!道路車輛動力用二次鋰電池組將納入應施檢驗範圍!

  • 發布日期:2026/10/28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12
電動車電池安全再升級!道路車輛動力用二次鋰電池組將納入應施檢驗範圍!

電動車輛使用的鋰電池是車輛動力能量來源的核心元件,攸關車輛使用安全。考量鋰電池發生熱失控時可能引發火災,且國內外已有多起相關事故案例,為提升道路車輛動力電池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劃將「道路車輛動力用二次鋰電池組」列入應施檢驗範圍,透過產品檢驗機制強化安全把關。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道路車輛動力用二次鋰電池組商品(限檢驗4輪以上車輛電池、容量100kWh以下者),自116年7月1日起實施輸入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輸入規定代號為C02,檢驗方式為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完全品質管理制度模式或製程品質管理制度模式或工廠檢查模式)雙軌併行。
若已取得交通部或交通部委託之審驗機構核發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或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審查報告者,非屬本局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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