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濾(淨)水器商品」列檢新規定!
- 發布日期:2023/02/10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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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廠商及消費者,將自113年7月1日起濾(淨)水器商品(限檢驗以濾材連續過濾自來水並供人飲用,且非屬全戶式過濾者,另具電源供應者,限檢驗額定電壓250V以下)實施輸入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須符合濾(淨)水器商品飲用水水質檢測技術規範(111年版);具電源供應者,應再符合CNS 60335-1(103年版)及CNS 13783-1(1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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