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令
民國093年01月09日
經標五字第 09200157160 號
為簡化50HZ安定器免驗核銷程序,凡廠商進口50HZ安定器以復運出口名義申辦免驗者,得以保證該類產品確供出口外銷之用,不流入國內市場陳列銷售之切結書,視為核銷文件;惟該類產品仍需建立產銷文件備查,若於國內市場被查獲者,依違反商品檢驗法論處。
局長 林能中
張貼日:民國09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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