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2年9月10日經濟部經標字第0920461127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5條;本辦法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004601020號令修正發布第3、4、9、11、12、15條條文;並自101年1月1日施行(未修正之第 1、2、5~8、10、13、14條條文亦自101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