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廠商要外銷水產品至巴西,有什麼應注意事項呢?點閱:2056巴西農業部(MAPA)是水產品輸巴國之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國家之水產品加工廠業者應由出口國官方薦送先取得廠場登錄資格,並由業者自行對擬輸銷產品完成產品標籤登記後,始得以輸銷。詳細規定請至本局網站首頁/商品檢驗/外銷水產品專區/巴西官方水產品輸入規定/ 項下查詢,簡要說明如下: (1)廠場登錄:已具歐盟系統驗證資格之加工廠填妥「新增廠場登錄表」函送至本局所轄分局,由本局薦送至MAPA並獲公告其官網(可至本局網站首頁/商品檢驗/外銷水產品專區/各輸入國已登錄完成之名單/ 項下查詢)後,始具輸銷水產品至巴西資格,其中登錄內容包括原料種類及水產品類別。 (2)產品標籤登記:業者於取得MAPA登錄資格後,再透過巴國代理商或自行向巴西農業部動物源產品檢驗局(DIPOA)申請擬輸銷產品之標籤登記,取得DIPOA許可後,始可輸銷該項產品至巴西。申請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及負責人或指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以護照為佳),先向巴方申請以取得線上系統登錄權限。填具「進口動物產品標籤登記表」,並提供產品生產作業流程及相關衛生管理等資訊,線上向DIPOA提出產品標籤登記申請。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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