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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與正字標記
標準與正字標記
正字標記廠商之A工廠已獲准使用正字標記,如其B工廠欲生產相同產品並標示正字標記,是否須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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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公司不同工廠生產製造之相同產品,應依工廠別分別提出申請,且各自生產之相同產品,應標示各該生產工廠獲頒之證書字號。
編修日期:2023/08/10
上稿單位:標準組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