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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書記請假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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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    稱:管理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
官等職等:約僱三等220薪點。
報名期間:自113年11月15日起至113年11月21日止。
工作地點:臺中市。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具備美工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政府相關實務公務經驗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一)協辦為民服務相關業務。
(二)辦理研考各項統計與彙整業務。
(三)臉書文案圖稿及電子報美編設計。
(四)其他綜合性業務。
三、工作地址: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四、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3年11月21日前至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必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書。
     2.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
     4.其他證明文件【如英語證照、採購專業證照、美工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怒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另請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hunghuiju@bsmi.gov.tw。
(四)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被代理人預計續請育嬰留職停薪),每月待遇約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採視訊線上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六)本次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七)聯絡電話:04-22612161分機603洽沈秘書(有關「工作內容」疑義) 或04-22612161分機673洽洪專員(有關「報名」事宜)。

  • 編修日期:2024/11/14
  • 上稿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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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