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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在地就近計程車計費表行走檢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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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在地就近計程車計費表行走檢定服務」

依規定,計程車計費表檢定有效期限為2年,期限屆滿前應重新辦理檢定,經檢定合格後始得繼續營業載客。
目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計程車計費表輪行/行走檢定設備分設於該分局及員林辦事處,部分轄區業者因距離較遠,往返辦理檢定較為不便。為提供業者更便利的檢定服務,該分局自115年8月起與相關公(工)會聯繫協調,並依轄區業者分布及交通便利性,規劃辦理「在地就近行走檢定服務」。
經參考過去辦理經驗,選定臺中市豐原區、大甲區、沙鹿區、南投縣南投市及彰化縣彰化市等5處作為行走檢定場地,預計於115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期間分別於各場地辦理計程車計費表在地就近行走檢定服務,辦理日期及地點如下:
(一)115年10月22日:南投縣南投市。
(二)115年10月23日:彰化縣彰化市。
(三)115年10月27日:臺中市沙鹿區。
(四)115年10月28日:臺中市大甲區。
(五)115年10月29日:臺中市豐原區。
透過上述場地及時程安排,讓計程車業者得依營業所在地及實際需求,就近選擇適合之場地辦理檢定。
另預計於115年9月函文通知相關公(工)會轉知所屬會員,並發布新聞稿周知,請計程車業者留意後續公告,並於計費表檢定有效期限屆滿前,依公告時間及地點完成檢定。
本次行走檢定服務將提供申請、收費、檢定及發證等一站式服務,業者無須特別往返該分局或員林辦事處,即可就近完成相關檢定程序,節省辦理時間及交通成本,降低辦理檢定的不便,提升行政服務效能。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關心您!



  • 編修日期:2026/08/21
  • 上稿單位:秘書室
更新日期: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