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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行通知商品有插電,要有證書才能通關,怎麼辦?

  • 發布日期:2023/08/11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1519

1.應施檢驗商品採列舉式,必須為本局依商品檢驗法第3條公告之指定產品才屬應施檢驗品目範圍,因此不是所有有插電的產品都要取得商品檢驗證書。
2.可先至本局網站「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應施檢驗商品查詢\依貨品分類品目資料,輸入「貨品號列(HS code)」或「中文貨名(或俗名)」查詢商品是否屬應施檢驗品目範圍,或致電本局總機 02-2343-1700或商品業務諮詢專線 0800-007-123諮詢。
3.如商品非屬應施檢驗品目範圍,需證明文件通關者,請檢附商品功能用途說明、使用說明書、電氣規格(規格書,包含額定電壓、消耗功率)、商品包裝內容「清單」及「照片」等商品文件,以下述方式擇一辦理品目查詢:
(1)請至本局官網(https://www.bsmi.gov.tw/商品檢驗/書表下載/品目查詢/品目查詢單)下載申請表單(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查詢單),填妥後連同商品文件寄至本局(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標準檢驗局收)。
(2)請至本局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商品品目查詢/申請作業,辦理線上品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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