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歐盟、英國、俄羅斯、巴西及澳大利亞等地區或國家要求輸入水產品(不包括活魚)須隨附本局簽發之衛生證明文件,凡經本局驗證之水產品加工廠均可依「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向本局提出申辦,相關規定請參見本局官網 首頁/商品檢驗/外銷水產品專區/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