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報驗要販售國內生產屬本局告列檢之商品?可以請代理人辧理嗎?
- 發布日期:2023/08/11
- 發布單位:檢驗技術組
- 資料點閱次數:1724
(1)請於本局「商品檢驗」/「書表下載」/「國內市場出廠檢驗」(https://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9245&CtUnit=3735&BaseDSD=7&mp=1)下載填寫「國內產製商品報驗申請書」,檢附商品未稅價格證明文件或切結書,及其他必要文件(相關規定請至本局「商品檢驗」/「應施檢驗商品專區」查看) (https://www.bsmi.gov.tw/wSite/np?ctNode=8799&mp=1),臨櫃繳納檢驗規費後受理,經檢驗合格以後才可以販售。
亦可以帳號密碼登錄至本局「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線上申辦」/「報驗受理申請線上申辦」辦理。
(2)請代理人代辦時,請另外檢附雙方用印的委任書(https://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9240&CtUnit=3730&BaseDSD=7&mp=1)及代理人證明文件。
洽詢電話:02-2343-1847,2343-1845,234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