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4/08/26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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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市售「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安全帽)品質符合標準要求,避免危害消費者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各大安全帽專賣店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不同廠牌之安全帽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品質項目(衝擊吸收性)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並檢視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等資訊;使用時,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品質項目」不符合之商品(項次4),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1條第1項,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回收或改正者,將依同法第63-1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業者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裁處,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